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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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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 第40节
      叶缓归想了想:“肉多一点烧的时间就长一点,肉少的话烧的时间就短一点。等汤汁收得差不多时,就能熟了。”
      说完这话后,他觉得自己说的是废话。于是他又补充了一句:“一般情况下,中小火慢炖三盏茶,再开大火收汁就能好啦!”
      等待的时间叶缓归也没闲着,他麻溜的将莴苣切成了片。一边切片他还一边叨叨:“对了,莴笋凉拌也超级好吃的哦!”
      谭渡之看着每一片都薄的透光的莴笋:“以前似乎没见过这种蔬菜,这是当地特有的吗?”
      叶缓归愣了一下,他随即想起了一件事:“啊,不是。”
      莴笋种子是他去逛点苍城时从一个老人手里买的,种出来之后才发现是莴笋。和莴笋一起买的还有生菜和番茄,当时他花了五两银子,福伯气的差点去找那个老人算账。
      他只买了那一次种子,这之后种的蔬菜都是经过他精挑细选留种再小心翼翼播种的产物。
      就拿紫皮的莴苣为例,除了紫皮的莴苣,他还留了一种青皮的。青皮的长得大,但是他个人更爱紫皮莴苣的味道。
      听谭渡之这么一说,叶缓归来劲了。他双眼亮晶晶的看向谭渡之:“老谭,你要不要尝尝凉拌莴笋?”
      谭渡之指了指莴笋片:“不是已经有莴笋了吗?”
      叶缓归将莴笋片放在了旁边的大碗中,他提着竹篮兴冲冲的往外走去:“味道是不一样的嘛!你等着!”
      等叶缓归再回来的时候,他的竹篮中已经放上了两根去了皮的莴笋和一小把清洗干净的莴苣皮了。
      他麻溜的将清洗干净的莴苣放在案板上,只听一阵笃笃笃声传来,莴笋就在他手中变成了粗细均匀的细丝了。
      切成细丝的莴苣丝直接用盐码了,等将里面的青汁腌出来后拌上一点白糖和一点香油就可以吃了。
      拌好的莴苣丝根根翠绿,盛在盘子中像是一盘翡翠。叶缓归将莴苣丝放在谭渡之面前:“先尝尝?”
      谭渡之挑了一筷子塞到嘴里,嚼了嚼之后果然满嘴的清脆和鲜香。这道菜清爽解腻,吃下去后口舌生津。
      叶缓归询问他的意见:“味道是不是太淡了?需不需要加点辣椒油进去?咸淡都可以调的啊。”
      谭渡之放下了筷子温和的说道:“好吃。我觉得味道正好,非常爽口。”
      瞧瞧!老谭都开始点评菜色了,叶缓归又开心又骄傲。他夹了一筷子莴笋丝塞到嘴里:“你能吃得惯就太好了。”
      谭渡之笑了:“你做的菜都很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大厨。
      此时锅里的红烧肉的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两又开始守着它们的食盆了等待投喂了。
      叶缓归先取出了一个大碗,连肉带蛋盛了满满一大碗之后,他将碗放在了一边的碗柜中。
      谭渡之感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出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少了不高兴开火,做多了又怕吃不完浪费了。有了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了大忙了,要知道有些菜就是第一顿的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就会变了。
      盛了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和蛋依然装了满满一大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着大碗往餐桌上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了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上缓缓的流淌着,此时的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了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着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了,它们直接叫了出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了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就扎到了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的舔着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了。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了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了。没一会儿,叶缓归手中就多了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一转头,就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相对。叶缓归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谭渡之道:“进宝的肉吃完了,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了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了对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了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了筷子夹了第一块红烧肉。
      他并没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了面前的米饭上。白净的米饭染上了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了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了米饭和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出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了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就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两口就将大大的红烧肉给吃到了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了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而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了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咬破劲道的外皮,香浓的汤汁就从夹层中流淌了出来。内层的蛋白成了好看的棕色,最里面的蛋黄香又松。加上这次用的鸡蛋比较小,蛋黄中也带了肉香。
      叶缓归两口就将鸡蛋吃完了:“真不错。”
      这一路上他也想过做红烧肉,但是总是感觉缺点什么。现在他想明白了,红烧肉这种东西,就应该坐下来慢慢品尝,吃的就是那份丰腴和满足。匆匆忙忙中做红烧肉和吃红烧肉,会让肉的滋味打折!
      谭渡之一连吃了三块肉,吃得满嘴流油。当他感觉到有点肥腻的时候就吃上几口莴笋丝和炒莴笋皮,清爽的莴笋瞬间缓解了口中的不适。
      他和叶缓归两一鼓作气干掉了大半碗的红烧肉,当然,叶缓归吃的少,大部分是他消灭的。
      吃过饭之后谭渡之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调笑道:“再这样吃下去,只怕我会长胖。”
      叶缓归一边洗碗一边摇头晃脑:“胖就胖,胖胖的才有福气!”
      谭渡之眯起了眼睛:“是啊,等我长胖了,他们就认不出我来了。”
      叶缓归哈哈笑了:“那好,我要努力把你喂胖一些。”
      这也就是个美好的心愿,谭渡之的身体不是一般的强悍,即便他吞吃极品大补丹也不会发胖,更别说红烧肉了。
      不过听叶缓归一说,谭渡之脑补了一下胖胖的自己,他竟然觉得这样也不错!
      吃饱了之后,叶缓归推着谭渡之出了院门,他要带老谭去看看自己种的菜。
      叶缓归家门口的地很大,靠近河流的地方石头较多,他种了不少果树。而靠近山脉的部分土壤肥沃,他便在上面种了不少作物。
      昨天谭渡之他们只走了西边的那条道,今天叶缓归推着他向东边走去。小道上铺着青黑色的碎石,碎石小路一直延伸到最东边的山脉尽头。
      叶缓归铺路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有朝一日他会带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回来,他只是喜欢稍稍宽一点的小路,这样走起来舒服。没想到无心之举竟然给谭渡之提供了散心的场地。
      走过东边的篱笆之后,谭渡之看到了一个竹制的鸡舍。鸡舍建得很精致,别说养几十只鸡,就算住人问题都不大。
      谭渡之问道:“这个鸡舍是你建的吗?”
      叶缓归点点头之后想到了什么,他说道:“竹子和木头是我处理好了一根根的钉上去的,但是稳定鸡舍的桩是严大哥帮忙打的。”
      金丹修士打的桩那叫一个扎实,鸡舍用了好几年了,到现在都稳稳的。
      谭渡之点点头:“挺好的,做的很不错。”
      叶缓归嘿嘿的笑了:“鸡也要心情舒畅才能更好的长肉下蛋啊,要是住的地方不好,它们的心情也会郁闷的。”
      谭渡之笑了:“有道理。”
      三三两两的鸡悠然自得的在鸡舍前划着草吃着食,见叶缓归出来,有几只母鸡还唱着歌走了过来。它们完全不怕叶缓归,见叶缓归走进,一只花母鸡急忙蹲在了地上,只要手一伸就能捉住它。
      叶缓归指了指鸡舍东边的一片空地:“我准备在这里给吉祥盖一个骡棚,你觉得怎么样?”
      谭渡之道:“挺好的。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工?”
      叶缓归想了想:“这个倒是不着急,只要在冬天来临之前盖好就行了。”
      过了鸡舍之后没多久,田地间种的作物就变了。只见地里一半种了半人高的长了狭长叶片的作物,还有一半种的东西,谭渡之竟然没见过。
      叶缓归指着靠近小道的两块地:“这里种的是可以当粮食吃的东西,现在种的是玉米和土豆,高的是玉米,矮的是土豆。玉米可以种两茬,嫩的时候我吃,老了鸡和鸭鸭它们吃。土豆只能收一茬,这东西好吃,清炒炒或者炖肉都超级赞,存储得当能吃整整一年。”
      他念叨着:“等玉米和土豆收起来之后,我准备种南瓜和红薯。”
      谭渡之从成片的植物中已经勾勒出叶缓归的日常生活,除了他的小动物们,他还特别在意他种的这些东西。
      福伯说的没错,珍珠湾正是因为有了他,才会变成一个富饶美丽的小山坳。
      玉米旁边是成片的麦田,此时麦子还是绿色的,它们抽出麦穗随着微风轻轻摇摆。人路过时,一股麦香幽幽传来,味道特别好闻。
      叶缓归介绍道:“这就是麦子,等它成熟了之后脱粒后磨成粉就是我做饼用的面粉了。”
      谭渡之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麦子没成熟的样子,他叹道:“真壮观。你种了好多。”
      叶缓归笑道:“也不是很多,麦子脱粒之后,我会拖几袋子去磨成粉,剩下的就是鸡鸭过冬的口粮。”
      谭渡之随口问道:“那我们平时吃的灵米,也是你种出来的吗?”
      叶缓归道:“我不种灵米,灵米需要不少水,虽说这边有溪流,想要将溪流中的水引到田里是一件大工程。幸亏白鹭镇和白鹇镇上种灵米的农户多,需要多少去买就行了。”
      他笑道:“毕竟种东西很辛苦,我一个人会忙不过来。”
      他继续推着谭渡之向东走去,细心的谭渡之发现,小道旁边有一些岔道通向旁边的山麓上。他好奇的问道:“这些小道通向山上吗?”
      叶缓归点点头:“是的,这附近的七八座山头都是祖宗传下来的。我平时就靠去山中找点灵植换钱。”
      谭渡之环视一圈之后感叹道:“这真是一块福地啊。”
      听到这话叶缓归笑了:“是呀!就是人少了一些,有时候会觉得比较寂寞。但是住起来是真舒服,也没有邻里间的烦恼。”
      转了一圈之后,叶缓归有点困了,他推着谭渡之回头:“我们去午睡一下?”
      谭渡之现在有点信叶缓归之前说的话了,叶缓归说,他在家里经常睡懒觉,下午也会午睡。这不现在就开始打瞌睡了。
      然而谭渡之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做,见叶缓归爬床之后,他也翻身上了床。他双膝盘曲后伸出手点了点叶缓归:“小叶,你起来背对着我打坐。”
      叶缓归立刻明白了谭渡之想要做什么,老谭想要教他如何正确的运行灵气。他立刻坐稳了背对着谭渡之:“好了。”
      谭渡之道:“你的灵气运行并不正确,以至于你的丹田识海到现在都空荡荡没办法留住灵气。稍后我会用我的灵气在你体内转一圈,你要记好灵气是如何运转的。”
      叶缓归感动不已:“老谭,谢谢你!”老谭可真是个好人,竟然还会指导他修行。
      谭渡之严肃道:“先别谢我,我还没说完。”
      他顿了顿:“你的部分灵脉经常有灵气流淌因此比较宽,但是关键的几条灵脉缺少灵气流动,现在还一片死寂。稍后灵气冲刷灵脉的时候,会比较疼。你能忍得住吗?”
      叶缓归点点头:“我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