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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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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 第49节
      进宝仰着头轻轻嗅着一支蔷薇花,它轻轻的摇晃着尾巴,看起来心情很好。
      谭渡之抬头看了看进石桥的方向,按照时间,叶缓归该在两盏茶之前就回来了,今天怎么还没回?难道路上出什么事了?
      这几天叶缓归只要出门,他就会到院外来转转。看着满眼的繁花,心情都会变得好起来。然而叶缓归今天晚回来,谭渡之已经无心赏花了。
      轮椅压过碎石的路面发出轻微的响声,谭渡之滚着轮椅到了院中。
      院中的地面上摆满了用来晾晒笋干的竹萹,圆圆的竹萹上放着颜色深深浅浅的笋条,一进院子笋子的香味就迎面而来。
      笋子刚刚晾晒出来的时候是青白色的,经过晾晒之后颜色渐渐暗淡,丰盈的笋条也慢慢的变得干瘪。晒好的笋条瘦巴巴的就像是柴火棍,灰扑扑的样子完全看不出之前的鲜嫩。
      叶缓归这段时间跑了好几趟南山,摘回来不少笋子。他将晒好的笋干用细绳一把一把的捆好放在了储藏室中,等到冬天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炖肉。
      谭渡之往菜地的方向看了看,半个月的时间,菜地中的菜已经换了一茬了。
      上一茬的菜除了韭菜之外,剩下的只有豌豆了。豌豆会牵藤,它们互相搅合在一起,想要分开非常困难。青绿色的藤蔓上挂着一只只臌胀的豆荚,只要剥开豆荚就能看到一粒粒圆形的绿油油的嫩豌豆。
      之前种青菜的地方已经冒出了新的小青菜,叶缓归说再过几天就能有鸡毛菜吃了。
      种莴苣的地方有两块,如今莴苣已经吃光光。一块地种上了黄瓜,另一块地种上了豆角,此时黄瓜和豆角都已经发芽冒出地面两寸高了。
      此外还有谭渡之喜欢的辣椒和他从没吃过的番茄,辣椒苗和番茄苗都是叶缓归自己育种的,此时两种苗只有半尺长。虽然瘦弱,但是挺精神的。
      最北边靠近篱笆墙的部分被叶缓归挖了两个窝窝,一个窝中埋了丝瓜籽,另一个窝里埋了南瓜籽。这两种种子刚刚发芽,放眼一看就能看到窝里面顶着两片肥厚叶片的嫩芽。
      不过谭渡之分不出哪一种是丝瓜,哪一种是南瓜。听叶缓归说,这里面还有其他的种子,他就更分不出来了。
      叶缓归的菜地中总有谭渡之没见过的东西,每一次看到,都会有惊喜。
      隔着篱笆,小鸡们在叽叽喳喳的划拉着泥土找虫吃。这群小鸡正是那两只老母鸡孵出来的小鸡崽子,也许是叶缓归照顾得好,小鸡们一只都没有夭折。
      经过半个月的精心喂养,小鸡们已经从小小的一团变成了比拳头还大的鸡了。它们身上的绒毛也开始脱落,稚嫩的羽毛间还夹杂着几根绒毛,看着特别有趣。
      小鸡们叽叽喳喳,声音忽大忽小。谭渡之竟然能从它们的声音中分辨出它们是在惊慌还是在愉悦,这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突然间谭渡之听到了一声狗叫,叶缓归回来了!他急匆匆的滚着轮椅往院门口赶去。
      叶缓归人刚过石桥就开始嚷嚷了:“老谭,我回来啦!”
      听到他的声音,谭渡之的动作反而慢下来了。他伸出左手整理了一下衣衫和头发,然后不紧不慢的出现在了院门口:“欢迎回来。”
      叶缓归麻溜的从吉祥身上下来,他说道:“看!我把兔子带回来了。”
      谭渡之看向背篓:“兔子?”
      叶缓归将吉祥后背上的背篓取了下来,只见背篓上蒙着一层网,每只背篓里面都有五六只灰扑扑的大兔子。
      叶缓归解释道:“喏,这是福伯用来练手的兔子,你忘记了吗?福伯说练完了手就把剩下的兔子给我,练手的过程中死掉了几只,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谭渡之细看去,每只兔子的四肢都有缝补过的痕迹。因为这个,兔子们都不太精神,它们一个个紧张的动着鼻子呼吸急促。福伯的手法很好,伤口处的线缝得很巧妙,不细看都不一定能发现。
      谭渡之猛然意识到一件事,福伯把兔子给了叶缓归,是不是证明他已经练手结束了?
      果然叶缓归开心的说道:“福伯说他现在已经有把握啦!我们买到了六十只成色很好的凤凰足,明天就可以帮你修补经脉啦!”
      谭渡之笑了:“真的吗?谢谢!”
      叶缓归笑着背起背篓走向鸡窝旁边:“不用谢我呀,要谢就谢福伯!福伯说了,明天他准备到咱家来帮你动手术。”
      谭渡之应了一声:“啊。”
      能到家里来动手术总是好的,要不然动完手术之后谭渡之还要赶回来,一路舟车劳顿对伤口不好。再说留宿在杂货铺子,谭渡之多多少少会有些不方便。
      更何况叶缓归早就安排好了,老谭动手术期间的饮食起居还有福伯的一日三餐肯定需要他来负责。哪里有比在自己家做菜更放松的呢?
      叶缓归心情极好,他哼着歌打开了东边的小门走到了早就准备好的兔笼旁边。
      鸡窝的旁边有一个悬空的方形的笼子,笼子高宽都有两尺,长度更是达到了八尺。笼子下有六根两尺高的金属柱稳稳的撑着,无论刮风还是下雨,笼子都不会倒下。
      笼子由金属制成,周围包裹着铁丝网,只有顶部的丝网可以打开。叶缓归可以从顶上喂食或者抓兔子,此时他抓着兔耳朵一只只的将兔子放到笼子里面去。
      兔子爱挖洞也很会啃东西,如果叶缓归用竹笼子装它们,不用几天,它们就全部跑光啦!
      这笼子是他定制的,花了五百文呢。
      兔子们到了新环境里面特别紧张,它们在笼子里面东奔西跑,在铁笼子中制造出阵阵骚动。当叶缓归往兔笼子中装入青草时,骚动就平息下来了。兔子们安分的去吃草去了,已经忘记之前为什么奔跑了。
      叶缓归在兔笼上方盖了一层竹子编成的旧席子,席子已经被他裁剪过了,盖在兔笼子上时正好两边露出一截可以遮挡雨水。
      叶缓归捡了几块石头压在席子上:“你们可要认真吃饭长大长肥啊!”
      他和老谭的手撕兔冷吃兔以及兔脑壳梦想就指望它们实现了!
      兔笼子下被方叶缓归挖了个坑,坑里养上了能分解粪便的虫子,兔子的排泄物可以从笼子里漏下来。这样他就不用每天都给兔子铲屎了,兔子们的味道也不会太冲。
      安顿好兔子之后,他看了看天色:“该做午饭了。老谭你饿了吧?”
      谭渡之并不饿,叶缓归这段时间给他做了不少小零食就在桌上放着呢,他想吃就可以随时拿起来吃。只是看不到叶缓归,他的食欲就不是很好。
      听到叶缓归在问自己,谭渡之笑道:“还行,我们中午吃什么?”
      叶缓归想了想:“要不,做个豌豆饭好不好?”
      这段时间家中的荤菜没断过,谭渡之每天卤虎肉、炒肝腰伺候着,还没生理上对虎肉产生厌恶纯粹是因为叶缓归做的好吃。
      谭渡之觉得最近吃的确实有点荤,吃点素的也行。他笑道:“行啊,就豌豆饭吧。”
      叶缓归擦擦手,他拎了一个竹篮子便向着玉米地东边走去。谭渡之困惑的跟在他后面:“不是说做豌豆饭吗?怎么往……”
      他竟然忘记叶缓归在这块地种的是什么了,这种能开紫花的作物叫什么来着?
      亏叶缓归了解他,他接话说道:“土豆,这是土豆田。”
      谭渡之点点头:“嗯,对。怎么到这里来了?”
      叶缓归弯腰往土豆根旁边的土里扒了扒:“豌豆饭里面放点新土豆可好吃了!”
      一边说着,他从土里扒出了一个黄白色的犹如鸡蛋大小的土豆。再抠了抠,又从旁边抠出了四五个土豆。
      谭渡之诧异道:“土豆这么大的吗?!”
      在没看到土豆之前,谭渡之对土豆的印象停留在豌豆的大小上。他之前还想着,等土豆成熟的时候,叶缓归该怎么将它们从地里出来呢?需要过筛吗?将一粒粒的土豆从泥里筛出来?
      没想到叶缓归随手一扒就扒出了鸡蛋大小的土豆,惊到他了!而且土豆的颜色也和他想的不一样,这颜色看起来很好看啊,一点都不像泥里能长出的东西。
      叶缓归道:“这不算大,大的土豆能长到碗口那么大呢!你看咱家土豆的叶子是不是还嫩绿的?等到叶子开始枯黄的时候,土豆就能采收了。”
      叶缓归没停下手里的动作,他换了一处继续扒开松软的泥土:“土豆这种东西在它发芽的时候就在生长了,咱早点吃早点享受。吃的就是一个稀奇!”
      等土豆真正成熟的时候,就怕谭渡之已经吃腻了不想吃了。
      66.豌豆腊肉焖饭(下)
      叶缓归从地里回来的时候,他的篮子中已经放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土豆了。新土豆上沾着黑色的泥土,显得它们的外皮更好看了。
      摘完了土豆之后,叶缓归便去摘了小半篮的豌豆。他坐在堂屋中剥着豌豆,豌豆嫩的时候,外皮比较厚豆米比较小。而随着豆米越来越大,外皮会越来越薄。
      叶缓归摘的豆荚都是熟得恰到好处的,此时剥开薄薄的外皮,里面的豆米嫩绿滚圆,丢在碗里的时候还在蹦跶。
      叶缓归看了看外面的太阳,他征询谭渡之的意见:“老谭,我一直想买葡萄树回来种,你觉得怎么样?”
      谭渡之肯定道:“买!”
      叶缓归指了指厨房方向:“我想在厨房那边再开一道门,这样去厨房就不用从正门拐弯,从菜地里面摘的带泥的菜也不用提着过客厅了。如果在厨房门口种上几颗葡萄树搭上架子,就可以任由葡萄爬藤。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形成一片阴凉。”
      叶缓归期待道:“夏天天气色的时候,我们可以在葡萄树下择菜,还可以放个躺椅在树下睡午觉!葡萄的品种最好买那种又大又甜的,这样我们还有葡萄吃。对了对了,还可以在葡萄架下建一个水池,这样洗菜什么的就更方便了!”
      谭渡之面带笑容:“好呀。”
      叶缓归越说越期待:“有了葡萄架之后就有阴凉了,我们傍晚的时候还可以搬着小凳在屋外吃饭!”
      谭渡之含笑:“好。”
      叶缓归一锤定音:“就这么定了!等你身体好了我就去找葡萄秧。”
      没一会儿叶缓归就剥了一大碗的嫩豌豆出来,他将豌豆米稍微清理了一下之后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对了!差点忘记了!福伯给了我一块腊肉!”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开了储物袋,翻了一阵后,他取出了一扇猪排:“看!好大一块腊肉!”
      谭渡之道:“福伯的杂货铺里面还卖腊肉吗?”
      叶缓归道:“卖的!南来北往的东西他那边都有卖的。这块腊肉是福伯清库房的时候找到的,还是兰陵城的土特产呢!”
      一边说着,他将腊猪排放在了案板上。腊肉上猪皮的颜色黢黑似乎已经长毛,上面粘着的排骨颜色也不太美丽。可是当叶缓归横刀切下靠边的一根肋排之后,腊肉断面上出现的肉颜色却非常的好看。
      鲜红的瘦肉和雪白的肥肉层层交织,一看就很好吃!
      叶缓归见上面的排骨片了下来,只留了排骨下方的长条肉。虽说只有一条肉,可这块肉沉甸甸的,足有一斤多!
      叶缓归举着肉比划了一下:“哇,这一定是一头大猪,你看,它一根肋骨的长度都和我胳膊一样长了!”
      谭渡之想了想:“可能是灵猪,普通的灵猪一只能上千斤,非常巨大。”
      叶缓归咋舌:“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猪呢!不知道好不好吃。”
      一边说着,他一边在灶台中升起了火。等火燃起来之后,他夹着这条肉放架在火上认真的烧了起来。
      猪皮上的残留猪毛被烧得叭叭作响,肉里面的油脂都被烤出来了。当猪肉从灶膛里面拿出来时,它已经成了一根漆黑的炭条了。
      叶缓归早就准备好了一盆淘米水,他将肉泡在了水中就又去忙着做自己的事去了。
      新土豆的皮特别好去,清洗的过程中只要用指甲轻轻一划就能撕开大片的皮。撕下来的皮微微透明,像是一层膜一样。
      没一会儿叶缓归就将十几个土豆都剥去了外皮:“老谭,今天中午给你做个红烧土豆好不好?”
      谭渡之不会有意见:“好。”
      叶缓归将土豆分成了一边多一边少的两半,他将分量多的那一堆切成了滚刀块,另一边切成了小拇指粗细的土豆丁。
      此时腊肉已经浸泡了一会儿了,叶缓归将它从水中捞出来瞅了瞅。只见腊肉表面被黑乎乎的油脂包裹住了,看起来非常难看。
      这难不倒叶缓归,他拿起菜刀三下五除二的将肉四周的污脏给刮了下来。刮好了的腊肉表皮金黄,肥肉金灿灿还有一种微微透明的感觉。
      叶缓归认真的清洗了好几遍,直到确保腊肉上面没有残留的污脏后,他将肉切成了和土豆丁差不多大的丁。
      他将腊肉丁放到清水中浸泡起来,趁着这个时间,他去地里割了一小把香葱回来。等他将香葱清理干净之后,豌豆饭的准备工作才算完成。
      谭渡之熟练的绕到了灶台后开始烧火,等锅热了之后,叶缓归往锅中倒了少量的豆油。等姜丝入锅爆出香味后,他将腊肉丁一股脑的倒入锅中煸炒了起来。
      腊肉丁遇热后分泌出了大量的油脂,锅里不时传来细小的噼啪声,小小的油花伴随着青烟溅起,一股咸香的腊肉味弥漫了出来。
      等腊肉丁翻炒得表面微黄时,叶缓归将豌豆和土豆丁也下入了锅中一同翻炒。这两种食材遇到热油,绿色的犹如碧玺,黄色的犹如暖玉。混在腊肉丁里,黄黄绿绿的太好看了。
      直到这时叶缓归才将早就浸泡好的灵米倒入锅中,随后他加入了比正常煮饭少一些的水。水一入锅,锅里的动静就小了。
      铲了铲锅中的米后,米面上顿时飘起了一片金灿灿的油脂,当然,还夹杂着几块肥肉丁。叶缓归往锅中倒了一勺老抽一勺生抽上色,他盖上锅盖:“正常煮饭就行啦!老谭,口锅的火也帮忙点燃一下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