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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零大院糯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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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节
      要是在齐州的大院儿里,随便抓一个大院儿邻居,和他们说楚尽会学坏,变成坏孩子,人家恨不得抓着你去老宋家,当民摁头给孩子赔不是。
      那现在的守护......
      宋乔曦希望楚尽可以平平安安一辈子,幸福快乐的长大成人。
      以后,她一定要让自己支棱起来,变得更强,罩着楚尽!
      --
      这段饭,宋乔曦不出意外,又吃撑了。
      她摸着圆滚滚的小肚子,低头一看,白色的校服上沾了几滴芝麻酱的小料碟,懊恼地说:“啊,又弄脏了......”
      “没事,回家换下来我给你洗。”楚尽的语气稀疏平常,像是早就习惯了她毛手毛脚。
      回家的路上,因为刚吃饱,宋乔曦走的不快。
      楚尽压着步子跟着她,当散步了。
      穿过街口的巷子,微凉的空气中弥漫着煎饼果子、烤冷面的香气。
      北京果然是和齐州不一样,平时这个点儿,齐州的街头人已经很少了,可北京的夜生活似乎才刚刚开始。
      宋乔曦忽然间想起一件事儿,本来今天想问他的,结果程莉莉一跳出来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楚尽,你大学到底要考哪里呀?”宋乔曦做了两下“时代在召唤”里的伸展运动,拉伸一下手臂,歪头嗅嗅空气中的烤冷面味儿,“你有闻到什么特别香的味道吗?”
      “别想了,晚上最多允许你吃点水果,明天放学再给你买烤冷面。”楚尽伸手把她脑袋扭正,沉默了片刻才开口,“我想考清大的计算机系,那是爸爸的母校。很小的时候爸爸说过,想让我长大后和他当校友,刚好我对互联网这块很感兴趣,清大的计算机专业,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很强的。”
      “楚叔叔真厉害,果然,你们一家子都是高材生。我就觉得你会想考清大,没事,我就是和你确认一下,之前都是听老师和爸爸妈妈说你要考清大,还没听你亲口说过。”宋乔曦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跳起来拍拍楚尽肩膀,“小伙子,我看好你喔,有潜力!肯定能考上清大的。”
      楚尽看起来兴致并不高,只是淡淡地笑笑,带着点不解地问:“你怎么这么高兴?”
      “大哥!是清大哇!和北大齐名的清大,是多少人心目中的梦想学府,可不是高大妈家的哥哥上的什么北大青鸟,北京本地的孩子考清大也不容易好吗?”宋乔曦瞪大眼睛,不明白他有什么地方听不明白。
      如果清大有摄影专业,她也想考清大。
      前提是,能考上的话......
      “......”楚尽沉默。
      “难道,你觉得清大不够好?”宋乔曦懵了,“学神”的世界,她果然不懂。
      “我不觉得清大不好,我只是觉得......清大,离你太远了。”楚尽声音低沉。
      两个人背着书包,已经刷卡进了社区,刚走到社区中间的天鹅湖。
      宋乔曦停下脚步,带着探究的眼神仰头望着楚尽,他脸上,挂着一丝难以形容的神色,说不清是难过还是惆怅。
      楚尽顿了一下,声音带着些许叹息,“到时候,我在北京,你在纽约。纽约和北京距离一万一千公里,相差十三个小时,飞机直飞也需要十三个小时......小孩儿,你地理学得好,你告诉我纽约是什么时区?”
      “北京是东八区,纽约是西五区。”宋乔曦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地理这门课,她成绩一直很好。
      “那你,想让我和你一起去纽约上学吗?”楚尽眸子是垂着的,忽然间抬起来,直勾勾地看着她。
      宋乔曦小时候非常粘楚尽,似乎一分钟都不能和他分开,有一段时间,甚至楚尽去卫生间,她都要端个小板凳守在卫生间门口,生怕他又被舅舅接走了。
      一年级老师分座位,楚尽没和她分到一起。
      课间的时候,矮墩墩的糯团子就抱着她的一堆“细软”,全然不顾班里同学的目光,“哼哧哼哧”跑到教室最后一排,偏要和楚尽坐一起。
      两个孩子,做了六年的同桌。
      初中分班,外国语的入学考没考上实验一班,她当时难过了好久......
      “可是,你想上的是清大,又不是纽约的大学?”宋乔曦吃惊地眨眨眼睛。
      楚尽问的很直接:“你想我和你一起去纽约留学吗?”
      “我......”宋乔曦咬住嘴唇。
      犹豫片刻,她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出来,“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大学本科是四年的时间,也会有假期,一放假我就回来。而且,你和爸爸妈妈,假期的时候也可以去纽约找我玩啊。”
      “曦曦,”楚尽叫她,宋乔曦的小名儿,说起来像是在笑一样,他语速很慢的问,“你真不想?”
      宋乔曦这时候才发现,楚尽的态度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两个人之间,忽然间被一种奇怪的氛围包裹住,说不清是什么,很陌生又难以形容。
      “你喜欢清大,有能力考上清大,成为楚叔叔的校友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吗?我觉得......”宋乔曦低下头,双手抓住书包的肩带,白球鞋踢了一脚脚下的碎石子。
      小石头“叽里咕噜”滚落进人工湖,激起一小片涟漪。
      宋乔曦抬头,望着楚尽深不见底的眸子,轻声说:“我觉得,你应该去做你真正想做和喜欢的事情,学你最想学的专业。而不是为了陪我,去纽约上学,那你告诉我,你真的喜欢纽约吗?
      “我不喜欢纽约。”楚尽轻轻闭上眼睛,又睁开,诚实的回答。
      但我喜欢你,他在心里说。
      宋乔曦接着说:“美国计算机专业最好的大学,是麻省理工、是斯坦福,是加州伯克利......这些学校,都不在纽约哇?你要是想去这些学校学计算机,我肯定不会拦着你,还会举双手双脚赞成,程莉莉要是说什么我爸爸妈妈不舍得花钱送我们两个一起出国留学的话,你千万不要信。”
      “小直球”的性格让曦曦,直接说出了心里话。
      “程莉莉说什么?”楚尽皱起眉头,问她。
      “也没什么,就是她总和我打听你的事情,我就不想告诉她......”宋乔曦发现瞒不住了,只能硬着头皮把程莉莉问的问题,一五一十的告诉楚尽,“......就这些了,你别听她的,爸爸妈妈怎么可能会因为心疼钱不让你出国呢?”
      “嗤,”楚尽笑出声,摇摇头,“宋叔和乔姨当然不可能这样。”
      但是如果要出国留学,他是不会花宋家一分钱的。
      宋家父母的养育之恩,楚尽心里都记着,也时刻没忘记自己儿时对宋爸爸的承诺。
      他会把宋家花在自己身上的钱,成倍的还给他们。
      楚尽对计算机特别有天赋,七、八年前,家里还没有宽带,是拨号上网的时候,他就接触到了国内最早的互联网。
      很看好互联网未来的发展,他做了许多功课和数据分析,觉得平台类网站,是未来的大趋势,已经为建立自己的平台着手做准备了。
      前一段时间他实验的一个小网站,试着在国际平台出手,就给他赚到了三万美金。
      这些,楚尽没告诉任何人,包括宋叔和乔姨,还有宋乔曦。
      他想,当自己有能力给宋家人更好的生活的时候,再告诉他们,现在还不是时候。
      昏黄的灯光下,各怀心事的两个孩子沉默了一会儿。
      两个人都很默契,没人提出现在就回家。
      因为都觉得,好像有些事情,没有说明白。
      宋乔曦垂拉着脑袋,在思索楚尽刚才的话。
      她当然想和楚尽在一起读大学,活了两辈子,最讨厌的,依旧是任何形式的离别。
      可在外国语学校,上初一时,和熟悉的好朋友分班、分校的经历,加上暑假从大院离开来北京临走前,秋梦姐姐和她说的话,让小少女明白了一个道理。
      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长大了,就要像一只小雏鹰,往更高的天空飞。
      不惧怕风雨,学会独立翱翔于蓝天的能力。
      像秋梦姐姐说的那样,长大后,可以不选择独自一人生活,但是要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宋乔曦渴望独立,渴望自己能独当一面,不能一直躲在爸爸妈妈的羽翼下,她也想要成为爸爸妈妈的依靠,等爸爸妈妈老了,可以完全依赖着她。
      楚尽在小姑娘的心中,像一棵茁壮成长的树,将来会长成参天大树。
      他在学业上、音乐上、计算机编程上的天赋,或许自己努力一辈子都赶不上。
      因为这些,都是楚尽的优势。
      可是,宋乔曦从来不否定自我。
      她相信,自己也是很优秀的,她喜欢摄影,脑瓜灵活,创造能力强,有很强的共情能力,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带着相机看看这个世界。
      宋乔曦渴望长大,渴望成为更好的自己。
      楚尽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
      “sat和托福,我和你一起准备吧。”少年声音沉沉的,这本是个问句,可宋乔曦听来,是陈述句。
      “啊?”她张张嘴,没再继续劝他,低声说了句“好”。
      楚尽抬手,揉揉她毛茸茸的脑袋,笑着说,“我怕你自己学没有动力,像小时候一样,动不动就想耍赖偷懒,有我盯着你,谅你也不敢偷懒......”
      “我很久都没偷懒了好不好!”宋乔曦甩甩头嘟起嘴,表示不满。
      她从暑假开始就没松懈过,r大附中普通班的学业压力一点不比实验班小,更何况,她除了要学课内知识,还要学sat和准备托福。
      “好,曦曦最努力了,努力,一定会有好的回报。”楚尽平时肤色苍白的脸,因为橘黄色路灯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温柔。
      他手没从宋乔曦发顶移开,轻轻揉了揉。
      我和你一样,做两手准备。
      到时候,要不要我陪着去纽约,选择权在你。
      --
      r大附中的实验班和普通班离得有些远,再加上实验班的同学大部分都要准备各种类型的竞赛,相比较普通班的同学,他们大多“解锁”了教学楼里许多“神秘”的教室。
      准备竞赛的同学们,意味着拥有更多的“特权”。
      比如可以避开一些活动,备考前会停课,什么时候去吃饭都行,作息时间也相对自由。
      程莉莉学的是相对冷门的生物竞赛,又是高一上学期,老师管的松一些。
      她连续两周,变着花儿的给楚尽带家里保姆做的“爱心早餐”,虽然楚尽一次都没吃过。
      楚尽拒绝的越干脆,程莉莉的好胜心就越强,她至今从来没碰上过这种“硬钉子”。
      这天一早,程莉莉被家里司机送到校门口,依旧打着哈欠来到班里,把饭盒放到楚尽桌洞里。
      她是班里来的最早的同学,一抬头,就看到楚尽也走进教室。
      “楚尽,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火腿蛋饼还是热的呢,是我亲手做的,我还用番茄酱画了一个笑脸。”程莉莉娇滴滴地对楚尽招招手,控制着自己完美角度的微笑。
      虽然蛋饼是她家保姆做的,但是番茄酱,确实是程莉莉亲手点缀上去的。
      “拿走。”楚尽站在离程莉莉两米远的地方,单肩背着书包冷冷地说。
      “你尝一下嘛,真的很好吃?”程莉莉献宝一样打开饭盒,用精致的银质小叉子叉起一小块,走过来就要喂到楚尽嘴里。
      楚尽退后一步,用手挡住嘴。
      “啪嗒”一声脆响,银叉子和程莉莉手中的饭盒一起落在地上,是她没拿稳。